1、天然气是清洁能源,主要成份是甲烷(CH4)。
2、热值高,一般在9000大卡/立方米以上。
3、能源效率高,一般燃煤电厂的能源利用率不超过38%,而天然气发电效率可达52%以上。
4、用途广泛,主要用于发电、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化工原料、汽车燃料(天然气汽车)等。
1、用天然气四季都要注意排气通风。若门窗紧闭,长时间使用热水器,室内空气耗尽,会发生缺氧窒息。
2、热水器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烟道排气必须放在大气中。
3、要防止火焰被汤水溢熄或被风吹熄。请您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应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电话号码和地址详见煤气帐单。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1、了解燃气的安全特性,按燃气设备说明书要求操作。
2、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照看,防止火焰被汤水溢熄或被风吹熄,请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
3、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是否压扁、老化、轧头是否安装正常,胶管使用不超过二年。
4、燃气灶使用周期为8年。
5、发生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煤气总开关,打开门窗,打电话报告燃气公司修理,严禁用明火检漏和启闭电器开关。
6、临睡以前要检查燃气开关是否全部关闭。
1、安装燃气热水器要请持有燃气专业证书的人员。
2、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烟道排气必须排放到大气中。
3、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适当开启门窗,使空气对流,避免室内缺氧而引起人员窒息。
4、燃气热水器的保养清洗每年一次。
如果您的燃气设备发生泄漏,应立即打电话通知燃气公司修理。在燃气公司检修人员未到之前,客户应关闭煤气开关,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并注意不要关闭或打开电器开关。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并将患者抬到室外通风处,帮助患者做人工呼吸,中毒严重者要送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治。
对燃气具使用知识不了解,如:灶具开关没关紧,自动点火灶未点燃等,容易造成泄漏而引发事故。
胶管使用太久,又长期处于温度较高状态下工作,极易老化、龟裂,发生漏气。此外胶管与阀门接口连接处或与灶具连接处必须紧密吻合,否则容易引起胶管脱落,发生漏气。
客户选购燃气热水器后,应请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安装,不可随意请无专业资质的外来民工或一般管道工安装。安装不规范,如:不安装废气排放烟道、热水器定位不当,容易使热水器废气排放在室内,从而引起中毒。
查漏一般采用肥皂液,将肥皂或洗衣粉用水调出泡沫涂抹在检漏部位,如皂液遇到泄漏点,漏出的燃气会将皂液吹出来。切不可用明火(如打火机、火柴)检查漏气,否则极有可能引起爆炸。查漏一般采用肥皂液切不可用明火。
由于劣质灶具的生产过程未经严格监控,许多质量指标都未达到规定要求,灶开关"关不死"、燃具内部密封性差等故障时常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泄漏。因此,必须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经销的灶具和热水器。
天然气热值高,在燃烧过程中,将消耗大量的空气,同时还产生大量的废气。1立方米天然气燃烧将消耗10立方米空气中的氧气,同时产生1立方米的二氧化碳和2立方米的水蒸气。如果不能及时排除废烟气、补充新鲜空气,则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将逐渐减少,氧气不足将导致天然气不完全燃烧,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造成人员中毒,并因缺氧而使人窒息。因此,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必须保持使用环境通风良好,将废气排至室外,防止因窒息或废气中的一氧化碳造成人员伤害。
1、使用天然气四季都要注意排气通风。若门窗紧闭,长时间使用热水器,室内空气耗尽,会发生缺氧窒息。
2、严格按照热水器说明书的要求装置燃气热水器和排放废气的烟道;热水器每隔半年或8个月要清洗保养。
3、使用燃气时,要防止火焰被汤水溢熄或被风吹熄。有条件时您可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
4、若发现室内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应首先打开门窗,关闭燃气总开关,疏散室内人员,切忌在现场启闭任何电器设备,及时至户外与我公司联系。
5、若发生烟气中毒事故,应立即将患者抬到室外通风良好的地方,帮助患者做人工呼吸,严重的应立即送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抢救。
6、连接燃气灶具要使用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接口要用夹具紧固,胶管不宜拖接过长。
7、近年来发生了多起用气事故,多数是因非专业安装人员不能全面掌握安装的技术要求而造成的,使其隐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为此我们提醒您切勿擅自改装、迁装、拆除燃气设施或变更燃气用途;更不要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安装燃气器具或采取其它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公共安全,在安装燃气设备时,应请政府认可的有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并持有专业上岗证书的技术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8、每年入冬前,应对自家的燃气各类设施进行一次自查。
1.居民管道燃气申请开通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办理。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签定《安装服务协议》与《供用气合同》。
3.未通气的存量住宅申请开通管道燃气,需缴纳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1000元和用户户内燃气灶具与计量表的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250元;使用热水器的需缴纳热水器燃气管道安装服务费200元。
其他住宅申请开通管道燃气,需缴纳户内燃气灶具与计量表的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250元,使用热水器的需缴纳热水器燃气管道安装服务费200元。
注:
1.未通气存量住宅是指房屋建设时未实施燃气设施配套并未缴纳预埋费的住宅。
2. 灶前阀至灶具间连接金属软管或橡胶软管的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
1.管道燃气设施拆除
定义:管道燃气使用人因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房屋装修等原因,拆除原址表后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立管不得拆除)。
办理手续:
(1)凭申请开通人的身份证、有效房产证明原件。
(2)结清燃气费。
(3)签定相关协议。
(4)缴纳相关费用。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管道燃气设施改动
定义:管道燃气使用人因房屋装修等原因,在不改变厨房结构的前提下,对原址表后燃气管道移位或改造(燃气立管不得改动)。
办理手续:
(1)凭申请开通人的身份证、有效房产证明原件。
(2)结清燃气费。
(3)签定相关协议。
(4)缴纳相关费用。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燃气设施维修
天然气公司为用户表后设施维修提供有偿服务。
定义:2012年7月1日后已办理开通申请但未安装,或已安装但未点火使用,因特殊原因撤销开通申请。
未安装的办理手续:
1.凭原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
2.签定相关协议。
3.退还相关费用。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点火使用的办理手续:
1.凭原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
2.签定相关协议并缴纳相应费用。
3.已发生的户内安装费用将予以扣除。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定义:因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原房屋产权人应及时提出终止用气申请,以规避因安全、经济问题而承担的责任。下列情形,用于终止或重新签定《供用气合同》:
1.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房产证明原件,提出终止使用申请、签定《终止供用气协议》、结清气款、缴纳相关拆除费用,天然气公司落实停气措施后,双方供用气合同终止。
2.原房屋产权人与现产权人达成变更使用意向,结清气费后,现产权人与天然气公司重新签定《供用气合同》,原《供用气合同》终止。
3.因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现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及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向天然气公司申请继续使用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并愿意承担原房屋产权人所签定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的责任义务,现产权人与天然气公司重新签定《供用气合同》,原《供用气合同》终止。
1.燃气安装:预约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门
2.燃气点火:预约次日起三天内上门
3.为用户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安全检查
原:用户需填写《新装客户受理单》、签订《供用气合同》,同时缴纳开户费1700元。
现:用户需签定《安装服务协议》和《供用气合同》。
未通气的存量住宅申请开通管道燃气,需缴纳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1000元和用户户内燃气灶具与计量表的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250元;使用热水器的需缴纳热水器燃气管道安装服务费200元。
其他住宅申请开通管道燃气,需缴纳户内燃气灶具与计量表的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250元,使用热水器的需缴纳热水器燃气管道安装服务费200元。
注:
1.未通气存量住宅是指房屋建设时未实施燃气设施配套并未缴纳预埋费的住宅。
2. 灶前阀至灶具间连接金属软管或橡胶软管的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
原:2012年7月1日前已缴纳开户费的,享受免费安装的优惠政策。
现:2012年7月1日后申请开通燃气热水器的,需缴纳安装服务费200元。
原:用户凭相关资料到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
现:调整为《供用气合同》变更。
按《供用气合同》和天然气公司对外承诺,对2012年7月1日前杭州市区范围已交开户费但未安装或已安装未点火使用的居民用户,因特殊原因取消开户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退户的申请。符合退户条件的,办理退户手续。
1.原开户人身份证原件。
2.开户受理单原件。
3.开户发票原件。
4.支付拆除所需费用。
代为办理的,请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价格改革的通知》(杭价资〔2015〕145号)文件要求,2015年 10月1 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气价制度,现将相关事项作如下告知:
(一)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气价制度。
(二)价改前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每立方米3.41元。
实行阶梯气价后,计量周期采用“抄表年”,一个“抄表年”作为一个年度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一个“抄表年”是指调价后用户首次抄表日次日起的365天的一个完整年度。
(一)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含4人)以下的居民客户,按户计算阶梯式气量及价格。 阶梯气量分为三档,一个”抄表年”本年度第一档阶梯量用完后,开始第二档阶梯量计算,第二档阶梯量用完开始第三档,第三档为无限制量。
第一档 3.1元/方276方(含)
第二档 3.72元/方276-480方(含)
第三档 4.65元/方 480方以上
(二)经认定“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户籍人口多于4人(不含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每月5立方米)。全年每户分档气量按照每户月用气量累加计算,执行相应的分档气价标准。
(一)2015年10月 1 日起,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的客户可持户口簿、开户人身份证原件,至本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申请、认定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欠费的居民用户,须在结清欠费后方能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 “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在 2016年3月31日前申请办理增量的,即可从阶梯气价实施后首个结算日的次日起增加“一户多人口”的分档用气量。2016年4月1日后申请的,在申请月15日前办理的,从当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15日后办理申请的,从次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
(三)“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申请增加用气量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到燃气营业网点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气的续期手续。对于逾期未办理的,将恢复执行非“一户多人口”气量分档基数。
(一)老用户(已开户点火用户):以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的结算日为止作为该用户的一个“抄表年”,一个“抄表年”作为一个用气周期。用气周期满后进行年度气量结算,重新开始新的用气结算周期。如某用户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10月5日,则每年的10月5日为该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该客户首个用气周期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第二个用气周期为2016年10月6日到2017年10月5日,依次类推。
(二)新开用户:以点火日作为年度气量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的结算日为止作为新用户的一个“抄表年”,一个“抄表年”作为一个用气周期。用气周期满后进行年度气量结算,重新开始新的用气结算周期。如某用户点火日为10月5日,则每年的10月5日为该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该客户首个用气周期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第二个用气周期为2016年10月6日到2017年10月5日,依次类推。
(三)客户办理过户:因房屋买卖需办理户内燃气设施产权过户的,以买卖双方到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的日期作为买卖双方的结算日。结算时,卖房人的用气周期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实际用气量进行阶梯结算。买房人(房屋新产权人)的新用气周期从过户变更日次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结算日止。如某用户到营业网点办理房屋转让变更的日期为10月5日,则房屋新产权人首个用气周期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
(四)出租户:用户因房屋出租产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气量、气价等事宜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租赁关系变更后,燃气公司仍将延续该房屋的“抄表年”气量结算周期,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五)廉租房、公租房户: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相关机构审批认定已配套管道天然气的成套公租房(包括人才公寓)、廉租房的出租更换承租人时,用户以到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的日期为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新用户的年度阶梯用气周期,到下一年度同月同日为止。
如有疑问,您可就近到我公司营业网点或拨打我公司热线服务电话967266进行咨询,还可登录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官网www.hzng.cn查询。
谢谢您的合作!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印章)
2015年10月